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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第四届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候选人(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收藏本文关闭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有色金属领域得到公认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研究团队,激励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或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持续推动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现开展第四届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创新争先计划分为个人组和团队组,个人组由“青年组”和“非青年组”组成。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青年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为1978年6月30日后),“非青年组”年龄为45周岁以上(出生日期为1978年6月30日前)。
  3.科技工作者或团队的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并且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杰出贡献。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4.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三、推荐渠道
  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评选条例》的规定,第四届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候选人(团队)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单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个人不超过2 人,团队数不超过1 个。
  推荐单位要求:
  1.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2.学会分支机构推荐;
  3.地方有色金属学会推荐。
  候选人/候选团队要求:
  1.个人/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2.个人/团队负责人为学会个人会员,且入会1年以上。

 

  四、提名材料要求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各提名单位出具提名函,并将提名函及推荐书报送至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秘书处。
  提名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⑴提名函原件1 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简要情况介绍;⑵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推荐书原件1 份,推荐书及相关附件应一并装订,附件不要另加封皮。(建议发顺丰快递)
  提名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⑴提名函word版及PDF盖章版;⑵推荐书、附件word版及PDF盖章版;(3)excel表。请于截止日期前提交至学会邮箱yinpu87@sina.com。

 

  五、提名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通知指定邮箱。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普
  电 话:010-6397145113601241299
  邮 箱:yinpu87@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 号,100038

 

  附件:
  1.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推荐书(个人)
  2.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推荐书(团队)
  3.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信息收集表
  网盘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mjgfc63GbC8XJHGVczK-Wg?pwd=1234
  提取码:1234

(资料来源:)